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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26年10月19日 18: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
行政区域浑南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8:30
评审专家名单郭容、王英、宫崇德、李娜、姜宠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韩忠金
项目联系电话024-22815843
采购单位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安姆大厦C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4220387
代理机构名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19号华新国际大厦7楼C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15843
公告信息
 
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10-19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112-00938

二 、 项目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新地中心2号楼8层

中标(成交)金额:35(%)

评审总得分:70.2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五三街道、高坎街道、交通局、应急局、城管局、执法分局、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综合指挥中心、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中心、科技城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 合同期内固定常年法律顾问费为20万年。(需要坐班律师1名)

服务要求:日常工作考核实行评分制,由区司法局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及代理诉讼案件、复议案件代理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任期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 日常工作考核评分采取扣分、加分与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每项考核内容的加分、扣分累计均不超过该项总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参与率考核(20分) 1.缺席庭审活动或出席庭审活动迟到的,每次扣5分; 2.不及时对接沟通的,每次扣5分; 3.缺席交办的各类会议、活动或出席交办的各类会议、活动迟到的,每次扣5分; 4.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办任务的,每次扣5分。 (二)履职尽责考核(60分) 1.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应诉材料的,每次扣5分; 2.庭审过程中,发表观点、言论未经服务部门确认,产生不利后果的,每次扣8分; 3.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适用法律错误的,每次扣5分; 4.提交的法律意见、建议表述不清、逻辑混乱的,每次扣5分; 5.提交的各类法律文书书写错误的每次扣2分; 6.未对被委托事项建立保存完整档案记录的,每次扣5分; 7.任期内被投诉查实的,每次扣5分。 (三)坐班律师考核(20分) 1.坐班律师因工作需要应保持稳定,每签约年度内更换坐 班律师2次的扣5分,更换3次的扣10分,更换3次以上扣15分; 2.坐班律师每签约年度有事假5天,超过规定天数的,每超过一天扣2分,迟到早退的一次扣1分; 3.坐班律师未经批准旷工的,每次扣5分; 4.坐班律师工作表现不佳,被要求更换的,每次扣5分。 (四)加分项目(12分) 1.代表区政府参加重大谈判活动的,每次加3分; 2.为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可行性建议,并被采纳的,每次加3分; 3.法律顾问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副区级以上领导表扬的, 每次加3分。 4.坐班律师履职尽责,签约年度内未更换的,加3分。 第六条 日常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5分及以上)、合格(90分及以上、不满95分)、基本合格(85分及以上,不满90分)和不合格(不满85分)四个等次。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日常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的会议或者活动三次以上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交办任务两次以上的; (三)因重大过错造成严重不利后果的; (四)不遵守保密制度,泄露保密信息及涉密文件的。 第八条 任期年度考核由区司法局于浑南区法律顾问任期年度届满前统一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日常工作考核实行评分制,由区司法局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及代理诉讼案件、复议案件代理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任期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 日常工作考核评分采取扣分、加分与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每项考核内容的加分、扣分累计均不超过该项总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参与率考核(20分) 1.缺席庭审活动或出席庭审活动迟到的,每次扣5分; 2.不及时对接沟通的,每次扣5分; 3.缺席交办的各类会议、活动或出席交办的各类会议、活动迟到的,每次扣5分; 4.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办任务的,每次扣5分。 (二)履职尽责考核(60分) 1.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应诉材料的,每次扣5分; 2.庭审过程中,发表观点、言论未经服务部门确认,产生不利后果的,每次扣8分; 3.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适用法律错误的,每次扣5分; 4.提交的法律意见、建议表述不清、逻辑混乱的,每次扣5分; 5.提交的各类法律文书书写错误的每次扣2分; 6.未对被委托事项建立保存完整档案记录的,每次扣5分; 7.任期内被投诉查实的,每次扣5分。 (三)坐班律师考核(20分) 1.坐班律师因工作需要应保持稳定,每签约年度内更换坐 班律师2次的扣5分,更换3次的扣10分,更换3次以上扣15分; 2.坐班律师每签约年度有事假5天,超过规定天数的,每超过一天扣2分,迟到早退的一次扣1分; 3.坐班律师未经批准旷工的,每次扣5分; 4.坐班律师工作表现不佳,被要求更换的,每次扣5分。 (四)加分项目(12分) 1.代表区政府参加重大谈判活动的,每次加3分; 2.为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可行性建议,并被采纳的,每次加3分; 3.法律顾问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副区级以上领导表扬的, 每次加3分。 4.坐班律师履职尽责,签约年度内未更换的,加3分。 第六条 日常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5分及以上)、合格(90分及以上、不满95分)、基本合格(85分及以上,不满90分)和不合格(不满85分)四个等次。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日常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的会议或者活动三次以上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交办任务两次以上的; (三)因重大过错造成严重不利后果的; (四)不遵守保密制度,泄露保密信息及涉密文件的。 第八条 任期年度考核由区司法局于浑南区法律顾问任期年度届满前统一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容、王英、宫崇德、李娜、姜宠(包组编号:003)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20332元/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0,33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安姆大厦C座

联系方式:024-24220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19号华新国际大厦7楼C室

联系方式:024-228158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韩忠金

电      话:024-22815843

十、附件

采购文件:9.16(定稿)公开招标文件-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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