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厅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招标中标公告
2026年10月23日 16: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7年厅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招标 | ||
| 品目 |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公安厅(机关) |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3日 16:33 |
| 评审专家名单 | 李娟,臧忠仁,应国生,许明,何小梅,唐晋,谭蔚,马捷,袁家牛,郭丽,熊樑,邹妍慧,陆燕,刘运鹏,赵翠琴,陈用能 | ||
| 总中标金额 | ¥0.01135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戴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52278306 |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公安厅(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5-8352702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戴婷 | ||
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JSHY-G2026-0240
二、项目名称:2027年厅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优惠率 |
| 1 | 江苏凯尔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91320104558886226H | 南京市秦淮区菜市口2号 | 91.05(均分制) | 18% |
采购包2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优惠率 |
| 1 | 江苏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91320583MA1Q5Y9H98 | 昆山市花桥镇双华路338号 | 90.01(均分制) | 29.5% |
采购包3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优惠率 |
| 1 | 江苏省苏食肉品有限公司 | 913200007487085279 | 南京市浦东北路9号 | 94.29(均分制) | 31% |
采购包4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优惠率 |
| 1 | 南京万家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91320115302495678H | 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天旺路88号 | 92.29(均分制) | 3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分包1名称:粮油、干调类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中标优惠率:18% 分包2名称:水产、家禽类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中标优惠率:29.5% 分包3名称:肉类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中标优惠率:31% 分包4名称:蔬菜、水果类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中标优惠率:3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分包1、采购分包2:许明、唐晋、谭蔚、袁家牛、邹妍慧、陈用能(采购人代表)、陆燕(采购人代表); 采购分包3、采购分包4:马捷、郭丽、何小梅、臧忠仁、赵翠琴、李娟(采购人代表)、应国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每包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取费标准的68%计取。
采购分包一(粮油、干调类):人民币55727.36元,采购分包二(水产、家禽类):人民币53817.92元,采购分包三(肉类):47610.88元,采购分包四(蔬菜、水果类):40593.2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江苏省公安厅(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
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025-83527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0楼
联系人:陆俊华
联系电话:025-52278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俊华
电话:025-522783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000-JSHY-G2026-0240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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