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淳安县综合社会福利院避难间改造项目(第二次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11月04日 11:3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淳安县综合社会福利院避难间改造项目(第二次发布)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综合社会福利院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1月04日 11:34 |
| 评审专家名单 | 唐毅,余婷婷,钱梦笑,夏利新,张琼(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宝财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65066887 |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综合社会福利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淳安县千岛湖镇富城路66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5832017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淳安县青春路2号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1-65066887 | ||
一、项目编号:330127261640020000003-ZJJAZF[2026]44-01号
二、项目名称:淳安县综合社会福利院避难间改造项目(第二次发布)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投标折扣:95(%) | 杭州宇恒建筑有限公司 | 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时代中心17栋6楼 | 74.1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淳安县综合社会福利院避难间改造项目(第二次发布) | 淳安县综合社会福利院避难间改造项目(第二次发布) | 淳安县综合社会福利院避难间改造相关内容。 | 1.1施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达到各项拟定的设计指标。 1.2在免费保修期内,中标供应商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采购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 1.3中标供应商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等内容。 |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40天内完成。 | 符合《浙江省养老机构避难间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及清单、采购单位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毅,余婷婷,钱梦笑,夏利新,张琼(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价参照浙政采联[2026]11号文件的计费方式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按下表计算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综合社会福利院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富城路66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玉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8320171
质疑联系人:宋紫薇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83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淳安县青春路2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宝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5066887
质疑联系人:王兴
质疑联系方式:0571-6506688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林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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