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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气象局专业气象信息显示屏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3年12月29日 11: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区气象局专业气象信息显示屏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单位盘锦市大洼区气象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1:3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畅、李俊和、许济玮
总成交金额¥9.5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志强
项目联系电话0427-2875330
采购单位盘锦市大洼区气象局
采购单位地址盘锦市大洼区大洼镇春江街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济玮、1351427456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5#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志强、0427-2875330
附件:
附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盘锦市大洼区气象局专业气象信息显示屏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pdf

一、项目编号:LHZC(QX)2023-018(招标文件编号:LHZC(QX)2023-018)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区气象局专业气象信息显示屏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盘锦庆元霖科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南路西工业街南互联网创业大厦TL-301号

中标(成交)金额:9.5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盘锦庆元霖科贸有限公司      社会化保障服务      针对全区24个专业气象服务显示屏提供2024-2026年社会化保障服务      1.运行监控
每天对显示屏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统计每日设备故障情况。
2.设备巡检
(1、4、7、10月底前)至少对专业气象信息显示屏(简称显示屏)巡检1次,及时处理维护过程中对发现故障和隐患,检查显示屏安装是否牢靠,测试显示屏信息发布是否正常,检查各电缆是否有破损、暴露,插件的连接是否牢固等。
3.故障维修
显示屏出现故障(排除人为破坏,设备丢失,电力公司计划停电,设备升级改造、通讯线路割接或场所变迁等因素,上述因素需提供客观可靠的说明。显示屏故障在汛期(5月-9月)1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并在24小时内排除;其他时间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48小时内排除;在重大天气过程省局启动应急响应时,要求6小时内排除故障。
4.机制管理
制定维修维护各项制度、建立维修团队、配备维修车辆。建立规范的信息化管理流程,覆盖工作计划的制定与执行、人员管理、作业调度、服务质量控制等维保服务全过程。
5.应急保障
在重大天气过程省局启动应急响应时,应派专人专车24小时驻留在气象部门;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或应急演练时,应配合气象部门开展气象保障服务。
6.安装服务
6.1 由不可抗力(雷击、地震、泥石流等)或人为原因造成设备严重损坏不具有维修价值(须经气象部门鉴定);设备丢失,社会化公司负责新设备安装调试(新设备由大洼区气象局提供),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2 设备迁移时,社会化公司提供设备及基础设施安装调试服务,大洼区气象局提供迁站所需材料、人工等成品费用。
7.社会化公司须对从事该维护维修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保险相关手续(购买清单复印件需报大洼区气象局备档),在维护维修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含工伤事故、人员伤亡或交通事故)由社会化公司自行承担。
8.设备交接。社会化保障服务期满,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交接工作。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运行监控
每天对显示屏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统计每日设备故障情况。
2.设备巡检
(1、4、7、10月底前)至少对专业气象信息显示屏(简称显示屏)巡检1次,及时处理维护过程中对发现故障和隐患,检查显示屏安装是否牢靠,测试显示屏信息发布是否正常,检查各电缆是否有破损、暴露,插件的连接是否牢固等。
3.故障维修
显示屏出现故障(排除人为破坏,设备丢失,电力公司计划停电,设备升级改造、通讯线路割接或场所变迁等因素,上述因素需提供客观可靠的说明。显示屏故障在汛期(5月-9月)1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并在24小时内排除;其他时间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48小时内排除;在重大天气过程省局启动应急响应时,要求6小时内排除故障。
4.机制管理
制定维修维护各项制度、建立维修团队、配备维修车辆。建立规范的信息化管理流程,覆盖工作计划的制定与执行、人员管理、作业调度、服务质量控制等维保服务全过程。
5.应急保障
在重大天气过程省局启动应急响应时,应派专人专车24小时驻留在气象部门;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或应急演练时,应配合气象部门开展气象保障服务。
6.安装服务
6.1 由不可抗力(雷击、地震、泥石流等)或人为原因造成设备严重损坏不具有维修价值(须经气象部门鉴定);设备丢失,社会化公司负责新设备安装调试(新设备由大洼区气象局提供),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2 设备迁移时,社会化公司提供设备及基础设施安装调试服务,大洼区气象局提供迁站所需材料、人工等成品费用。
7.社会化公司须对从事该维护维修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保险相关手续(购买清单复印件需报大洼区气象局备档),在维护维修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含工伤事故、人员伤亡或交通事故)由社会化公司自行承担。
8.设备交接。社会化保障服务期满,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交接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畅、李俊和、许济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大洼区气象局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大洼镇春江街65号        

联系方式:许济玮、13514274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系方式:郑志强、0427-2875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志强

电 话:  0427-287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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