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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特勤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2023年10月16日 18:1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特勤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西宁支队
行政区域西宁市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8: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A座20楼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7日 09:30
开标地点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A座20楼)
预算金额¥194.6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鹏
项目联系电话17709730017
采购单位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西宁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彭家寨镇海湖新区西川南路1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鹏 17709730017
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A座2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女士 0971-4326699

项目概况

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特勤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A座2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省国丰公招(服务)2023-052

项目名称: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特勤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194.6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4.6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各网站的查询截图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供应商需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具有从事5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经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经验及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5、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6、乙方主厨应当具备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面点师应当具备二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资证书。7、乙方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乙方定期组织体检并具有年审合格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10、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A座20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A座2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员工持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以上资料扫描后,发送至3246265532@qq.com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西宁支队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彭家寨镇海湖新区西川南路116号        

联系方式:刘鹏 17709730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街75号若谷CITY写字楼A座20楼            

联系方式:杨女士 0971-43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鹏

电 话:  177097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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