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11月14日 14:3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14日 14:3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3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2666668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76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女士 0431-805057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 0431-82666668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30938HW0431001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以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30938HW0431001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40万元/年,其中一包(蔬菜、水果、副食品(不包括肉类、冻货)):170万元/年,二包(肉类、冻货):102万元/年,三包(米、面、油):68万元/年。(预算金额为预计发生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三个采购包,第一包采购内容为蔬菜、水果、副食品(不包括肉类、冻货);第二包采购内容为肉类、冻货;第三包采购内容为米、面、油。本项目可以兼投不可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每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方式:请将以下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zgjgczx@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
2.本项目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766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31-80505768
2.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266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2666668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每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方式:请将以下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zgjgczx@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
2.本项目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766号
联系方式:孙女士 0431-80505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431-8266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431-8266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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