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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智慧办税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2月07日 17: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智慧办税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办公设备/输入输出设备/LED显示屏,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鼓楼区公告时间2023年12月07日 17: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30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897.3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098129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87098129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智慧办税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W-2023(GK)-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智慧办税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97.3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7.3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概况

1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智慧办税设备采购项目

1批

本项目拟采购全彩LED显示屏及配套控制系统、智能云书柜等智慧办税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与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无需提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信息安全产品管理等),必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或证书。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7日  至 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方式:(1)直接至我局办理:请填写报名表。(2)通过邮件办理:请将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加盖公章发邮件至邮箱:30550012@qq.com。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87098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0591-8709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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