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7月22日 21: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饮料、酒精及精制茶/饮料,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调味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 | ||
| 采购单位 | 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
| 行政区域 | 浦江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21:3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8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212.506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亚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46798546 | ||
| 采购单位 | 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浦江县浦南街道文溪东路33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亚飞 0579-8808915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女士 0579-83182132 | ||
| 附件: | |||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总).doc | ||
| 附件2 | 6749.(定稿)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Z.docx | ||
| 附件3 | 公告.docx | ||
项目概况
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2024-FW6749(金消采G2024010)
项目名称: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2.50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2.50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采购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即所有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或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情形可提供备案材料);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如企查查、天眼查等)核查不同投标人之间是否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接受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方式:潜在投标人将营业执照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登记表、授权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等材料现场递交或发送给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jhygzb@qq.com,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代理公司将以现场领取、邮件等方式发送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转账至以下账户: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账号:1306226200000168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浦江县浦南街道文溪东路333号
联系方式:张亚飞 0579-88089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联系方式:朱女士 0579-83182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飞
电 话: 13646798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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