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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2024年11月19日 16:1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6: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
预算金额¥18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0505768、0431-80502022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农安税务局农安县宝塔街与兴隆路交汇处南15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31-80509696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9点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2024-ZXGK-A0074-B02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1820000.00

最高限价:1820000.00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所需米面油杂粮、水产品、蛋奶及鲜蔬、鲜冻禽畜肉类等其他类食材,含相应配送。(包含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要求的2025年度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金额)。本项目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2025年度预算安排,本项目预算金额182万元,分为主副食鲜蔬等其他类和鲜冻禽畜肉类2个标包,第一包为主副食鲜蔬等其他类包采购预算为113万元,第二包为鲜冻禽畜肉类包采购预算为69万元。

服务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需求部门确认,本项目需求内容不包含已有合同内容;需求内容与项目立项、预算评审(如有)内容一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包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天8: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10日9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5、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

   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15195887725。

   7、本项目需落实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农安税务局农安县宝塔街与兴隆路交汇处南150米

联系方式:0431-8050969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431-805057680431-80502022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文件-商务部分.docx
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文件-技术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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