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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12月19日 17: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畜禽产品/禽蛋,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淡水养殖产品/养殖淡水鱼,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海水养殖产品/海水养殖鱼,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杭州市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7: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01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
预算金额¥2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571-85273751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老师,0571-85273751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松丽,0571-88906928
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1).docx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G2024P-GK-15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标项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5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

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及评分标准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571-85273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联系方式:孙松丽,0571-88906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  0571-8527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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