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车辆类第四项)第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1月03日 16:2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车辆类第四项)第一包(四次) | ||
| 品目 | 货物/设备/车辆/乘用车/越野车 |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 ||
| 行政区域 | 呼和浩特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 16:2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邮箱获取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24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第九评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 | ||
| 预算金额 | ¥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86178173 |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助理 0471-416233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信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闻都世界城17E座14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先生 18586178173 | ||
| 附件: | |||
| 附件1 | 公告-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车辆类第四项)第一包(.docx | ||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车辆类第四项)第一包(四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SLXFZD-2024-0103-A04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车辆类第四项)第一包(四次)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 序号 | 标段编号 | 货物名称和数量 | 技术 规格 | 预算总价 | 备注 |
| 1 | NMGSLXFZD-2024-0103-A04/1 | 总队级越野指挥车4辆 | 详见采购需求 | 1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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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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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5年1月6日9:00时至2025年1月10日17:00时,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代理机构邮箱:397424564@qq.com
(二)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若授权代表报名,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至 2025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第九评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场地服务费:中标单位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地服务费,收取办法为:①成交金额大于 500000 元(50 万元)按成交价的1‰收取,成交金额低于 500000 元(50 万元)按 500.00 元收取。请按下列信息办理:
户 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场地交易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服务费的缴纳。
中标人交纳交易服务费的汇款凭证款项用途上必须注明本项目项目编号及标段号,否则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联系方式:韩助理 0471-4162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信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闻都世界城17E座1401
联系方式:张先生 18586178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8586178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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