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森林消防支队武夷山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12日 13:3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平市森林消防支队武夷山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平市森林消防支队 | ||
行政区域 | 武夷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12日 13:3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2层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04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2层 | ||
预算金额 | ¥185.11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石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9-8882532 | ||
采购单位 | 南平市森林消防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16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石先生、0599-88825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0599-8727760 |
项目概况
南平市森林消防支队武夷山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PRC[2025]063
项目名称:南平市森林消防支队武夷山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5.1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5.1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851,1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851,1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8511.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 | 1.00 | 1,851,100.00 | 批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包1属于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中的规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采购包1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承诺书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提供近3年内无涉及行贿重大违法案件承诺书,未提供其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采购包1属于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中的规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采购包1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4日 至 2025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2层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报名授权函到现场报名。报名联系人:陈工 0599-8727760。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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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市森林消防支队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167号
联系方式:石先生、0599-8882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2层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9-8727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 0599-888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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