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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伙食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08月21日 16:0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沧州市运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伙食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沧州市运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运河区公告时间2025年08月21日 16: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沧州市运河区都市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室(沧州市运河区南环小学对面都市阳光写字楼9楼912室)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沧州市运河区都市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08室(沧州市运河区南环小学对面都市阳光写字楼9楼908室)
预算金额¥12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欣茹
项目联系电话0317-2057099
采购单位沧州市运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永济西路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昆 0317-5636751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都市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号(沧州市运河区南环小学对面都市阳光写字楼9楼9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欣茹 0317-2057099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pdf

项目概况

沧州市运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伙食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沧州市运河区都市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室(沧州市运河区南环小学对面都市阳光写字楼9楼9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X(2025035)

项目名称:沧州市运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伙食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5年伙食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2日  至 2025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都市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室(沧州市运河区南环小学对面都市阳光写字楼9楼912室)

方式:现金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都市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08室(沧州市运河区南环小学对面都市阳光写字楼9楼9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交招标公司留存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库〔2016〕125 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及冀财采〔2020〕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应当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投标人,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7.投标人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8.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机构名单的,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

投标人出现以上情况参加本项目的,所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沧州市运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永济西路23号        

联系方式:刘昆 0317-5636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都市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号(沧州市运河区南环小学对面都市阳光写字楼9楼912室)            

联系方式:周欣茹 0317-2057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欣茹

电 话:  0317-205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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