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周转房及职工活动中心项目户内精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9月20日 20:1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教师周转房及职工活动中心项目户内精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
行政区域 | 武汉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0日 20: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21日至2025年09月2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1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 ||
预算金额 | ¥2196.26620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彦豪、陈芳铭、田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87716883 | ||
采购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027-883867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彦豪、陈芳铭、田翠 027-87716883 |
项目概况
教师周转房及职工活动中心项目户内精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其它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南大工程类B35公招字[2025]008号(HBSJ-201812FJ-637006001)
项目名称:教师周转房及职工活动中心项目户内精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预算金额:2196.26620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96.26620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1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教师周转房及职工活动中心项目户内精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 教师周转房及职工活动中心项目户内精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SJ-201812FJ-637006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教师周转房及职工活动中心项目户内精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发函[2016]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西南角,水蓝路以北。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7097㎡,地下一层,地下建筑面积为11734㎡,地上1#楼19层,2#楼20层,地上建筑面积35363㎡,其中教师周转房共468套,户内精装修面积28798㎡。
工程承包范围:1#楼、2#楼共计468套周转用房的空间布局优化及方案、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新建隔墙、地面面层铺贴、厨卫墙面贴砖、厨卫铝扣板吊顶、其余墙面无机涂料,顶面无机涂料及石膏板吊顶、室内灯具、户内门、厨房五件套(灶具、抽油烟机、洗菜盆及冷热龙头一套、热水器、橱柜及吊柜)、卫生间四件套(马桶、浴室柜龙头及镜子一套、淋浴花洒一套、暖风机)、水电管道开槽预埋穿线封堵、开关插座面板安装施工等,详见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及模拟清单。工程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工作:
1)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要求、设计文件,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并通过发包人审查。
2)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要求,优化调整室内空间布局(若涉及功能或荷载变化的,承包人需对原结构进行安全复核),完成橱柜(包含吊柜、浴室柜等)、卫生间消防门选型、墙地砖排版优化及贴砖工艺等专项设计(包括二次设计),发包人认为有必要进行专项设计(包括二次设计)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无条件响应,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并通过发包人审查。
3)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工程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含发包人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
4)负责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工作,应及时响应,不得耽误现场施工进度。
5)负责完成竣工图并配合资料存档备案。
(2)采购工作:负责工程承包范围内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含招标)、安装、保管、调试等工作,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3)新建隔墙、墙面(含踢脚线、涂料、厨卫间贴砖、窗台石铺装等)、楼地面(含楼地面找平及找坡、防水层、门槛石、地砖、地板等)、顶棚(含吊顶、涂料等)装饰装修工程、户内门安装(含避难间防火门)、厨卫间器具设备及洁具安装、灯具及开关插座面板安装、水电(含弱电)开槽埋管封堵穿线等。
(4)按发包人要求制作样板及施工样板间。
(5)承包人进场前需制定成品保护施工方案(并分阶段制定专项成品保护措施,包含公区成品保护),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严格执行。
(6)工程当地安全文明工地要求标准中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7)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部位进行深化,提供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盖章版图纸并负责图审通过,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实施,图纸深化不增加合同造价。
(8)凡本工程涉及的造型、色彩、质感、大小、尺寸、性能、安全等方面的材料,均需报样板,经发包人及设计单位审核后方可使用。
(9)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完成后转交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存档。
(10)工程范围的调整:发包人有权调整施工范围、增加或减少工作内容,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完成,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增减工作内容按合同约定计价方式计价,发包人不给予承包人其它任何形式的补偿。
(11)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交付验收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培训、移交等工作。
(12)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一周内全部撤清(除维修人员),撤场前承包人有义务使施工现场保持场地整洁。包括工程竣工后对临时建筑、临时道路(管线)、工程垃圾的拆除、清运。现场公用设施完好,生活区和施工区的临时设施应同时拆除清理外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干净,否则,发包人组织他人外运,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3)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4)专业工程暂估价为有线电视配套接入工程,承包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前需提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周转房及职工活动中心项目《有线电视专属网络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5)其他: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发包人的要求。深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包括二次设计)应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并通过发包人审查及图审机构审核;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发包人的要求,配合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获得楚天杯。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设计文件要求。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包括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楼、2#楼共计468套精装房,户内精装修面积28798㎡,详见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及模拟清单。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10月15日。
合同估算价:2196.27万元。
2.3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往前推算5年)完成过1项不低于发包工程等级和规模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低于发包工程等级和规模的要求:需包含金额2400万及以上或地上室内面积达到2.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以上参数投标人须自行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虽提供但无法证明其满足本评审因素要求的业绩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能作为该业绩证明材料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4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
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如有)、工程接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及链接,以工程接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数量不限但须能反映完整的工程名称、单位名称、工程规模、总投资,竣工验收时间等。若截图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规模、总投资、单位名称等)的,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截图不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提供的工程接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须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如有)签字并盖章,明确记载竣工验收时间。
3.1.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至少具备以下任意1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往前推算5年)担任过1项不低于拟建项目等级和规模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低于发包工程等级和规模的要求:需包含金额2400万及以上或地上室内面积达到2.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以上参数投标人须自行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虽提供但无法证明其满足本评审因素要求的业绩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能作为该业绩证明材料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设计人员须持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专业注册执业证书,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建筑专业设计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上述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设计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1.6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7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360万元(须提供近半年的流动资金证明材料,如银行出具资金证明等;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一方提供即可)。
3.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且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1。
(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电子营业执照3种任选其一,下同)(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21日至2025年09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标段招标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08号
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邮 编: 邮 编: 430077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 系 人: 李彦豪、陈芳铭、田翠
电 话: 027-88386759 电 话: 1827180807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35667542@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9月20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7-88386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李彦豪、陈芳铭、田翠 027-87716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彦豪、陈芳铭、田翠
电 话: 027-8771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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