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2月28日 17: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大冶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28日 17:1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3月02日至2026年03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线上获取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3月23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B座26楼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20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石素芸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4-8762849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北省大冶市新冶大道4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石素芸 0714-876284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B座2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弈泽、王陈 027-87710156 | ||
| 附件: | |||
| 附件1 | 基本信息表.docx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6-DLGK-C0021-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2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采购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2日 至 2026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按照本公告附件《基本信息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发至邮箱zczb@hbzhongcai.com(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盖章,只需签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B座26楼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中小微企业: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697816191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中南支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
地址:湖北省大冶市新冶大道43号
联系方式:石素芸 0714-87628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B座26楼
联系方式:黄弈泽、王陈 027-87710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素芸
电 话: 0714-8762849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