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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新工科大楼(B栋、C栋)土石方及支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6年03月30日 19: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新工科大楼(B栋、C栋)土石方及支护工程(施工)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厦门大学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6年03月30日 19: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1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预算金额¥1370.49127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瑞凤
项目联系电话 0592-5333115
采购单位厦门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 422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陈老师 0592-2184116、0592-2189925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瑞凤 0592-5333115

项目概况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新工科大楼(B栋、C栋)土石方及支护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3502130201800183004

项目名称: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新工科大楼(B栋、C栋)土石方及支护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1370.49127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70.49127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建设规模: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新工科大楼B栋项目单项总建筑面积5800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2000㎡;地上建筑面积46000㎡,建筑高度64.65米,最大层数约为13层,基坑最大开挖深度9.8m。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新工科大楼C栋项目单项建筑面积5200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8000㎡;地上建筑面积44000㎡,建筑高度64.65米,最大层数约为13层,基坑最大开挖深度8.6m。主要建设内容:实验实习用房,教室用房,教师办公室用房,科研用房,会堂及展示空间、交通空间及辅助用房等相关配套空间等区域,土石方及支护工程建安工程费13704912.76元。 ;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联合体投标:3.3.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3.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至 2026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

方式: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开标(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新工科大楼(B栋、C栋)土石方及支护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教育部关于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新工科大楼B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25〕628号)、《教育部关于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新工科大楼C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25〕6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大学 , 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 ,招标人为 厦门大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新工科大楼B栋项目单项总建筑面积5800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2000㎡;地上建筑面积46000㎡,建筑高度64.65米,最大层数约为13层,基坑最大开挖深度9.8m。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新工科大楼C栋项目单项建筑面积5200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8000㎡;地上建筑面积44000㎡,建筑高度64.65米,最大层数约为13层,基坑最大开挖深度8.6m。主要建设内容:实验实习用房,教室用房,教师办公室用房,科研用房,会堂及展示空间、交通空间及辅助用房等相关配套空间等区域,土石方及支护工程建安工程费13704912.76元。 ;

  •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B栋建筑高度64.65米,开挖深度最大为9.8米的基坑围护工程;C栋建筑高度64.65米,开挖深度最大为8.6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B栋基坑围护工程开挖深度最大为9.8米;C栋基坑围护工程开挖深度最大为8.6米的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布)    元 。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联合体投标:

3.3.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3.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31 00:00:00 至 2026-04-20 09:00: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6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使用现金、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4-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大学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 422 号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电话: 0592-2184116、0592-2189925 

传真:  

联系人:  张老师、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电话: 0592-5333115 

传真:  

联系人:  刘瑞凤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建设大厦4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大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 422 号         

联系方式: 张老师、陈老师 0592-2184116、0592-2189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联系方式: 刘瑞凤 0592-5333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瑞凤

电 话:   0592-533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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