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30日 17:2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谷物细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熟肉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苍南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30日 17:2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2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5月21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转四楼)。 | ||
| 预算金额 |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海腾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58736936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先生0577-599260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及四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海腾/杨晶晶0577-86511719 | ||
| 附件: | |||
| 附件1 |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采购文件(温州版本)20260430发售稿(3).docx | ||
| 附件2 | 附件:食材采购清单.docx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B1614979177753735353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1 |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 80 | 80 | 1 | 详见“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期限一年,自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项目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至 2026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转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0577-59926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及四楼
联系方式:徐海腾/杨晶晶0577-86511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腾
电 话: 1595873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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