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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学生宿舍1项目室外管网、道路及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6年05月25日 15: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学生宿舍1项目室外管网、道路及绿化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5日 15: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5月26日至2026年06月0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443.782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099704
采购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 0431-85099967
代理机构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东 0431-82666668
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学生宿舍1项目室外管网、道路及绿化工程(定稿).docx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学生宿舍1项目室外管网、道路及绿化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60853GC04310040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学生宿舍1项目室外管网、道路及绿化工程

预算金额:443.78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同时包含施工过程中对原有道路、管线、绿化及其他既有设施的保护、破除、损坏处理与原样恢复及相关配套工作,均纳入招标范围,全面负责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与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6月25日—2026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6月25日—2026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要求投标人确保预留份额,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政策相关规则如下:

(1)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时,则可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分包给其他小微企业,分包比例不作要求。如不分包,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分包,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承诺函》。

(2)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时,需将采购项目合同金额中不低于40%(即: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规则如下:

①投标人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时。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承诺函》。

②投标人分包给多家企业时,需将份额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40%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制造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即:预留不低于24%,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承诺函》。

2.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3中小企业类型认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4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

2.5分包后的工作内容不允许再次分包转包。

注:本项目预留份额比例按照项目预算金额占比计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具有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3.3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3.4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3.5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3.6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随意更换,并具有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3.9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3.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1拒绝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3.12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6日  至 2026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431-85099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方式:陈东 0431-8266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老师

电 话:  0431-85099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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