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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海区海测水文站补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6月03日 09:1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方海区海测水文站补点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3日 09: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C座-211室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3:30
开标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C座-211室
预算金额¥528.8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颖、王宁
项目联系电话19922638189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58873011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C座-2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3707061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北方海区海测水文站补点建设项目.pdf

项目概况

北方海区海测水文站补点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C座-2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ZJTF-ZBFM-009

项目名称:北方海区海测水文站补点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28.8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4.2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辽宁、山东沿海部分港区建设6座标准水文站,标准水文站为固定钢结构平台,每站配备1套浮子式和1套导波雷达潮位计,配设验潮井筒、验潮亭及能源等设备;在渤海石油平台建设4座简易水文站,简易水文站每站配备2套无线雷达潮位计,配设支架及能源等设备;开展GNSS观测及水准引测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点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部主要人员:1)项目经理1名,须为本单位职工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交通运输行业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水运B证)、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2)项目安全经理1名,须为本单位职工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有效的交通运输行业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水运B证);3)安全员至少1名,须为本单位职工且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行业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书(水运C证);(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3日  至 2026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C座-211室

方式:1、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费支付宝扫码支付;2、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C座-2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21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58873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C座-211室            

联系方式:022-23707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颖、王宁

电 话:  1992263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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