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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发展-公开招标-JXFZ2026-XM0350-厦门市思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各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2026年06月09日 10: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市思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各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厦门市思明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9日 10: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09日至2026年06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开标厅
预算金额¥375.8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颖
项目联系电话05925856070
采购单位厦门市思明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7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陆先生 0592-2100537
代理机构名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颖、林玮如 0592-5856070

项目概况

厦门市思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各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FZ2026-XM0350

项目名称:厦门市思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各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75.8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5.8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位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交付要求

采购包预算

1

1-1

厦门市思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各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375.84万元

项目类别(采购包1):【服务类】

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采购包1):【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每天早上6:00至7:30之间,需将主副食品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所有采购包的投标人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明细

描述

1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单位授权书(同时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和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补充说明:

a.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b.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或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或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⑤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

联合体要求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说明

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

标人加盖其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序号

明细

描述

1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

2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1.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附:招标项目一览表”所列的“采购标的”、“项目属性”以及“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承接的服务。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承担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2注意事项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②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

③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不是按照投标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服务承接商)的经营范围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④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9日  至 2026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

方式:在线获取,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6日。请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进行实名登记,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缴费成功之后,即可在线下载标书,成功下载即为获取文件成功。(供应商如未在系统中注册的,请按系统要求注册后方可获取文件,注册免费,且注册后可直接在线预览项目标书主要内容。注册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register/supplier,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955011;注册如遇问题请联系吴小姐,电话:0592-585626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思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776号        

联系方式:陆先生 0592-2100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方式:林颖、林玮如 0592-5856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颖

电 话:  0592585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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