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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定南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9月01日 15:0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定南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定南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定南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1日 15: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15号楼203、205A)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15号楼203、205A)。
预算金额¥3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彩虹、曾金华、廖昀、李晶
项目联系电话15879751151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定南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工业大道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钟女士,19970044207
代理机构名称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15号楼203、205A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彩虹、曾金华、廖昀、李晶,0797-8685968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定南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15号楼203、205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NSWZFCG-2026-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定南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国家税务总局定南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

主要负责保障食堂工作日早餐、中餐、晚餐所需全部食材的配送服务。配送食材品类涵盖各类调味品、粮食与食用油脂、畜禽肉类、奶制品、果蔬品类、水产品、副食品等食堂日常运营所需全品类食材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9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整体服务意向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模式,单次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年度服务考核结果达标且评定为优秀的可续签。(在服务期限内,若实际累计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上限,本采购合同自动终止;已完成供货且验收合格的货品款项,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2日  至 2026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15号楼203、205A)

方式:通过邮件(gzmzzb@163.com)或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15号楼203、205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五份纸质投标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彩色扫描件电子版1份(U盘介质),格式为PDF。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定南县税务局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工业大道2号        

联系方式:钟女士,19970044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15号楼203、205A            

联系方式:郭彩虹、曾金华、廖昀、李晶,0797-8685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彩虹、曾金华、廖昀、李晶

电 话:  1587975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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