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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苏州海关苏州海关长江路业务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10月23日 17:2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苏州海关长江路业务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苏州海关
行政区域苏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7: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开标直播室
预算金额¥791.2565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正峰
项目联系电话18606206679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苏州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138062448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邵建新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46号老学堂创意园58号楼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沈正峰18606206679

项目概况

苏州海关长江路业务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3205010304001059

项目名称:苏州海关长江路业务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791.2565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1.2565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维修改造面积3906㎡;建筑地下0层,地上4层,局部裙楼2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8.75m,底层层高6.00m、标准层高3.60m;结构于2004年建成,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维修改造造价791.256519万元,其中土建部分金额284.761968万元,装饰部分金额204.081211万元,室外工程部分金额18.497216万元,水电部分金额112.915857万元,消防工程部分金额142.703986万元,智能化部分金额28.296281万元。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建筑及装饰装修改造(平面功能调整、隔墙砌筑与拆除、新增部分梁板、吊顶更换、地面更换、外窗更换、屋面防水改造、消防门更换、无障碍卫生间及入口坡道、室外围墙维修、绿化整修、出入口翻新、标识标牌等);(2)消防系统合规化改造(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气系统,室外新建396t成品不锈钢消防水池,屋顶水箱更新);(3)结构加固(包钢加固柱、地梁凿除及柱配筋复核等);(4)安装工程(水电管线及灯具改造、污废水分流改造等);(5)为实现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配套工作。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 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2023 年 10 月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6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含加固)类似工程。

? 类似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体现截图平台信息、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下列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予认可:(1)业绩不是投标人独立承担或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情形的;(2)业绩对应的工程内容与前款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不符的;(3)未按前款规定提供完整、有效证明材料的。)

?3.4.2 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1 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5 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 C 类投标人参与投标。(本条“C 类”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年度最新公布的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建筑工程总承包)等级;执行中如遇体系调整,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确认的现行口径为准。)

□3.4.6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企业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 3 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 3 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按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

(5)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6)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7)本项目按开标当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中的扣分值执行;

(8)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 1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6.2 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3日  至 2026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

方式: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费用:150元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开标直播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苏州海关     

地址:13806244876        

联系方式:邵建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46号老学堂创意园58号楼9层            

联系方式:沈正峰1860620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正峰

电 话:  1860620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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