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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理科实验综合楼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2026年10月23日 17:3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理科实验综合楼供配电工程
品目

工程/安装工程/电力系统安装/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洪山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7: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4日至2026年10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预算金额¥884.64333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齐威、黄晶、张锡文、张亮、付志钢、余轶菲
项目联系电话027-87272701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龚月027-67861112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万齐威、黄晶、张锡文、张亮、付志钢、余轶菲027-87272701

项目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理科实验综合楼供配电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SJ-202103FJ-035008001

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理科实验综合楼供配电工程

预算金额:884.6433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4.6433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中师范大学理科实验综合楼(项目名称)已由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育部关于华中师范大学理科实验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20)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70%和30%,招标人为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理科实验综合楼 
建设规模:理科实验综合楼项目总投资17017万元,总建筑面积29178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8—12层,建筑高度53米。建筑性质为实验实习用房、科研用房,内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本项目最高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由市政引入两路10KV双重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供电电源为3×2500KVA变压器及800KVA柴油发电机。
3.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高低压柜及功能柜、柴油发电机、室外部分电缆通道及结合井、相关配套设施等采购及安装。全面负责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验收交付、培训、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0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④财务要求:1)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32万元(附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应采用相关银行出具的格式);⑤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4日  至 2026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24日至2026年10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相关事宜: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2.评标办法: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网址:https://zb.ccnu.edu.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4.行政监督部门:武汉市洪山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凯乐桂园S座4楼,电话:027-87414049;
5.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内容均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公告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联系方式:龚月027-67861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万齐威、黄晶、张锡文、张亮、付志钢、余轶菲027-87272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齐威、黄晶、张锡文、张亮、付志钢、余轶菲

电 话:  027-8727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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