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裂隙灯显微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10月30日 12:0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裂隙灯显微镜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光学仪器 |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30日 12:0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1月20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 | ||
| 预算金额 | ¥9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黎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3812782、020-83812935,18011735206 |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6632214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3812782、020-83812935,18011735206 | ||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裂隙灯显微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10077319017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裂隙灯显微镜项目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裂隙灯显微镜项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以及要求,详见“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2)本项目分为3个包组,项目内容及概况如下:
包组一为裂隙灯显微镜(3套),总价最高限价和预算为人民币27万元;
包组二为裂隙灯显微镜(数码裂隙灯显微镜)(3套),总价最高限价和预算为人民币36万元;
包组三为裂隙灯显微镜(2套),总价最高限价和预算为人民币32万元;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包组清单:
|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是否允许采购 进口产品 |
| 一 | 裂隙灯显微镜 | 3套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 ¥270,000.00元 | 否 |
| 二 | 裂隙灯显微镜 | 1套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 ¥50,000.00元 | 否 |
| 数码裂隙灯显微镜 | 1套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 ¥170,000.00元 | 否 | |
| 数码裂隙灯显微镜 | 1套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 ¥140,000.00元 | 否 | |
| 三 | 裂隙灯显微镜 | 2套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 ¥320,000.00元 | 否 |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或服务,监督管理部门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5)品目名称:医用光学仪器
(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仅在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6.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7.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仅在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9.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0日 至 2026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详见“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1月20日9时00分至2026年11月20日9时30分
2.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方式一:供应商可以携带填写完成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打印版一份,可不盖章)至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进行现场登记;
方式二:(1)供应商填写完成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发送至邮箱 gzqunsheng@gzqunsheng.com,邮件主题简要注明项目名称与单位名称;(2)根据上述邮箱回复的银行账号或微信收款码缴费,缴费时备注供应商名称,并把缴费截图发回上述邮箱;(3)我司收到缴费截图后将开出收费凭证及采购文件发回供应商邮箱即登记完成。
《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3.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4.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
联系方式:020-663221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020-83812935,18011735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电 话: 020-83812782、020-83812935,1801173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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