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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采购项目(第六十四至七十五标包)更正公告

2022年11月28日 16:5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采购项目(第六十四标包至第七十五标包)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宁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兴庆区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8日 16:51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9日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蓉
项目联系电话0951-8687808
采购单位宁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助理,0951-5057635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天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40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翠娟、张楠、崔蓉,0951-8687808/158253890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YZX-ZFCG-2022-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采购项目(第六十四至七十五标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5日上午09:00时,由于近期疫情原因,现变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09:00时。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已邮寄的单位请确认授权委托书中有效期限是否过期,在有效期内则可以继续使用已寄出的投标文件,如不在有效期内需以投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重新制作、单独邮寄有效期符合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并附书面通知(通知中须写明补充、修改事项),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密封。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9号        

联系方式:韩助理,0951-5057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天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40号楼            

联系方式:张翠娟、张楠、崔蓉,0951-8687808/15825389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蓉

电 话:  0951-8687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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