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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某单位碎纸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3年08月25日 15:1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某单位碎纸机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销毁设备/碎纸机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5:15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31日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亚弯、曹颖
项目联系电话010-83923565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3923565
代理机构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25、2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贾亚弯、曹颖 010-8392356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47-2361SCCZN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某单位碎纸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第12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增加下述补充条款

序号及内容

对应
条款号

说明与要求

 

 

补充条款

28磋商程序的特殊规定

22.7

26.1

鉴于上述项目已经多次因潜在供应商不足导致采购延期,且本项目采购预算低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因此对磋商程序做出如下特殊规定: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即本项目在符合要求的、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情况下,采购活动将继续进行。

注:上述特殊规定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出现矛盾的,以上述特殊规定为准。除上述特殊规定外的其它磋商程序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联系方式:010-83923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25、26层            

联系方式:贾亚弯、曹颖 010-83923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亚弯、曹颖

电 话:  010-8392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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