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兴城联合-公开招标-XC2023-027氯和溴稳定同位素比质谱仪(元素质谱仪)等采购更改通知
2023年09月26日 11: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氯和溴稳定同位素比质谱仪(元素质谱仪)等采购 | ||
| 品目 | 货物/设备/海洋仪器设备/其他海洋仪器设备 | ||
| 采购单位 |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26日 11:2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9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9月26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2219566 | ||
| 采购单位 |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大学路17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219535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思明区湖滨南路86号之一第三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先生、黄小姐0592-2219566 | ||
| 附件: | |||
| 附件1 | XC2023-027更改通知.doc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2023-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兴城联合-公开招标-XC2023-027氯和溴稳定同位素比质谱仪(元素质谱仪)等采购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三、投标报价要求中的“★4、投标人一旦中标,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中标金额达到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需支付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方式缴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更改为:“★4、投标人一旦中标,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中标金额达到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需支付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保函等方式缴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本更改通知条款如与采购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采购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各报价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92-2219566,传真为0592-2218566。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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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FAX:0592-2218566)
单位盖章
2023年 月 日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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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地址:厦门市大学路178号
联系方式:0592-2195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思明区湖滨南路86号之一第三层
联系方式:周先生、黄小姐0592-2219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0592-221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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