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中央公告 » 更正公告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3年电子口岸AI平台建设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23年11月09日 11:0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3年电子口岸AI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3年11月09日 11:08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5日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5195902
采购单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办公楼14层1425室(原国资委安外办公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机构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办公楼14层1425室(原国资委安外办公区) 邮政编码:100730 联系方式:010-65194838(平台技术支持) 010-65195902(项目询问) 010-65195677(质疑受理)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CG2023-WT-GK-HW-053

项目编号: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23年电子口岸AI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10-25 11:18:58

二、更正信息

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下列内容:

1、采购需求(一)AI训练服务器 3.主要技术参数中的“★3.18 节能环保要求,所投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二)AI推理服务器 3.主要技术参数中的“★3.18 节能环保要求,所投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三、投标文件的编写(三)技术应答文件中的“(8)★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    

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01065195902

 

下载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