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海关2023年口岸传染病快速检测能力建设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23年11月27日 16:5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昆明海关2023年口岸传染病快速检测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 16: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1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先生/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65194423 | ||
采购单位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办公楼14层1425室(原国资委安外办公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机构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办公楼14层1425室(原国资委安外办公区) 邮政编码:100730 联系方式:010-65194838(平台技术支持) 010-65194423(项目询问) 010-65195677(质疑受理)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CG2023-WT-GK-HW-061
项目编号:昆明海关2023年口岸传染病快速检测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11-13 12:02:20
二、更正信息
1.品目一:口岸传染病免疫法快检设备
特殊资质要求中“★产品具有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方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制造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为:“★口岸传染病免疫法快检设备主机具有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方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口岸传染病免疫法快检设备主机制造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品目一:口岸传染病免疫法快检设备
“★3.10现场检测:可以检测包含霍乱弧菌、鼠疫菌、鼠疫抗体、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埃博拉病毒、手足口EV71型、禽流感病毒H5亚型、寨卡病毒抗体、炭疽芽孢杆菌、布鲁氏菌、类鼻疽菌、土拉菌、相思子毒素、蓖麻毒素、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B等16种以上的病人或动物样本。”变更为“★3.10现场检测:可以检测包含新型冠状病毒、霍乱弧菌、鼠疫菌、鼠疫抗体、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埃博拉病毒、手足口EV71型、禽流感病毒H5亚型、寨卡病毒抗体、炭疽芽孢杆菌、布鲁氏菌、类鼻疽菌、土拉菌、相思子毒素、蓖麻毒素、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B等17种以上的病人或动物样本,提供配套试剂说明书。”
3.品目二:口岸传染病快速PCR检测设备
“★3.1.1应用技术:集样本信息录入、进样、核酸提取、扩增检测、数据分析、自动化报告全流程一体化的封闭式核酸检测”变更为“★3.1.1应用技术:基于荧光PCR检测方法,非恒温扩增,集样本信息录入、进样、核酸提取、扩增检测、数据分析、自动化报告全流程一体化的封闭式核酸检测,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产品彩页或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证明”
4.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原内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5 08:3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12-5 08:30:00(北京时间)
变更为: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14 08:3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12-14 08:30:00(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
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6519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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