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信用日常管理与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消息提醒项目中标公告更正公告
2024年01月05日 11:2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信用日常管理与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消息提醒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05日 11:2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1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1月0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奉时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2681310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夏一南 0991-26814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TF(GK)2023ZF2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信用日常管理与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消息提醒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公告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现更正为:
八、其它补充事宜
8.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2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77.25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夏一南 0991-2681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奉时
电 话: 0991-268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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