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中央公告 » 更正公告

内蒙古森林消防总队赤峰市支队消防车库与器材库建设项目设计更正公告

2024年03月19日 09: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森林消防总队赤峰市支队消防车库与器材库建设项目设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赤峰市森林消防支队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4年03月19日 09:22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8日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国新
项目联系电话13154855575
采购单位赤峰市森林消防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1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庞佳男、15047676199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腾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英金路西、松三街北悦郡商务花园C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贾国新、13154855575
附件:
附件1内蒙古森林消防总队赤峰市支队消防车库与器材库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2.docx
附件2内蒙古森林消防总队赤峰市支队消防车库与器材库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采购资格预审公告-新.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FSSLXFZD-2024-0603-D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赤峰市森林消防支队内蒙古森林消防总队赤峰市支队消防车库与器材库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 “小微企业名录”本企业查询截图等证明查询截图等证明;《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提供证明资料不全者不予认定。

更正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 “小微企业名录”本企业查询截图等证明查询截图等证明;《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提供证明资料不全者不予认定。

2、原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更正为: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赤峰市森林消防支队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101号        

联系方式:庞佳男、15047676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腾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英金路西、松三街北悦郡商务花园C座            

联系方式:贾国新、13154855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国新

电 话:  13154855575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