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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真空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4年05月27日 20: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真空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真空获得及应用设备/真空获得设备

采购单位中山大学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4年05月27日 20:21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3日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孔小姐、华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3、108
采购单位中山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老师 020-84115085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之二26楼自编2608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87258495-103、108
附件:
附件1中大招(货)[2024]064号_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真空系统采购项目(更正稿).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24]06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真空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具体请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八、报名方式及时间:2024年05月24日 00:00:00至2024年05月30日 23:59:59;”更正为:“八、报名方式及时间:2024年05月24日 00:00:00至2024年06月03日 23:59:59 ;”。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十三、联系事项: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23:59:59更正为:“十三、联系事项: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23:59:59”。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四、本项目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5.本项目的含税人民币报价付款方式按《国内采购合同》的“4.付款及结算方式 4.1.1 分期结算(适用于货物总金额在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更正为:“四、本项目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5.本项目的含税人民币报价付款方式按《国内采购合同》的“4.付款及结算方式4.1.3 其他付款方式””。

 

(4)原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合同条款”“4. 付款及结算方式”:

“4.1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____种付款方式:

4.1.1 分期结算(适用于货物总金额在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本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分两期结算。

第一期: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

第二期:余款¥       在货物验收合格,且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或虽有质量问题但乙方已及时解决的,正常使用1个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正式发票   个工作日内支付。

4.1.2 一次性结算(适用于货物总金额不足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本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货款。

4.1.3 其他付款方式:         ”

更正为:“4.1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__4.1.3__种付款方式:

4.1.1 分期结算(适用于货物总金额在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本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分两期结算。

第一期: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

第二期:余款¥       在货物验收合格,且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或虽有质量问题但乙方已及时解决的,正常使用1个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正式发票   个工作日内支付。

4.1.2 一次性结算(适用于货物总金额不足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本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货款。

4.1.3 其他付款方式:本合同采用以下付款方式:本合同价款为¥        ,分3次结算。第一期: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5%,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第二期: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开箱验货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5%,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期:余款¥        元(大写:人民币        )在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后且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或虽有质量问题但乙方已及时解决,并正常使用1个月后的3个月内,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全额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5)原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八、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格式”“★5.本项目的含税人民币报价付款方式按《国内采购合同》的“4.付款及结算方式 4.1.1 分期结算(适用于货物总金额在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更正为:“★5.本项目的含税人民币报价付款方式按《国内采购合同》的“4.付款及结算方式4.1.3 其他付款方式””。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如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 020-8411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之二26楼自编2608房            

联系方式:020-87258495-103、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孔小姐、华小姐

电 话:  020-87258495-10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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