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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珠海校区2025-2028年桶装纯净水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4年12月27日 10: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暨南大学珠海校区2025-2028年桶装纯净水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处理过水/生活饮用水

采购单位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行政区域珠海市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0:11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丽花
项目联系电话0756-6343935
采购单位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路2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505983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第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杜丽花 0756-634393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HC-GK2024-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暨南大学珠海校区2025-2028年桶装纯净水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4页《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第二点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1”第15页《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标准》“附件1:资格性审查表”的“投标人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该证所载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投标人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且该证所载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原招标文件第7页《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二点·项目要求(一)基本要求”的“★3.投标人如非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珠海市设有配送点,且配送点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及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更正为“★3.投标人如非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珠海市设有配送点,并提供配送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公章给采购人备案(产权人或承租人需为投标人或隶属于投标人的分支机构)。”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路206号        

联系方式:0756-8505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第四层            

联系方式:杜丽花 0756-63439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丽花

电 话:  0756-634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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