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25年制服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25年04月29日 14:1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关总署2025年制服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 采购单位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29日 14:1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5195929 | ||
| 采购单位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鑫海锦江大酒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机构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鑫海锦江大酒店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方式: 010-65194838(平台使用技术咨询) 01065195929(业务咨询) 010-65195677(质疑受理)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5-PL-GK-HW-001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25年制服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25 17:05:04
二、更正信息
(一)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原内容:★19.3投标人所送检的样品必须是投标人所生产的产品,如果不是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一经核实,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变更为:★19.3投标人所送检的样品成品必须是投标人所生产的产品,如果不是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一经核实,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原内容:19.5样品递交截止后,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的样品进行编号,并将每种样品中的部分送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匿名检测。剩余部分封样留存,以供现场评标。
变更为:19.5样品递交截止后,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的样品进行编号,并将每种样品中的部分送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匿名检测。剩余部分封样留存,以供现场评标;现场评标对本项目所有封存样品进行盲评打分。投标人如对本项目包1包2同时投标,仅需提交1份样品,上述检测结果和现场实物评标分值适用于包1包2。
(二)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五、开标与评标”
原内容:25.2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包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因素是价格、商务、技术及服务等方面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变更为:25.2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包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因素是价格、商务、技术及服务等方面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本项目(包1、包2)除“送检样品检测”分值外,评标委员会对包1包2其他主客观项评分完毕后,将“送检样品检测”分值解密并填入对应投标人评标结果,确定包1包2中标候选人。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三)关于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生产设备配置清单》
原内容:注:1.上述设备配置必须满足生产海关制服所需。
2.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前帮机、后帮机、罗拉车、前后定型机、自动验钉机等生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耐磨、剥离、耐折、压力、冲击、磨耗、低温屈挠、勾心刚度、勾心弯曲、邵氏硬度计等试验检测设备。
变更为:注:上述设备配置必须满足生产海关制服所需。
(四)关于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样品检测打分表》
1.本附件内所有“★”符号变更为“※”;
2.本附件内所有“整个样品检测不得分”、“该样品检测不得分”表述变更为“整包样品检测不得分”;
3.本附件内“备注:制服初始服赋分如下”表格中“名目”栏下内容变更为“样品”。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
地 址:建国门内大街6号
联系方式:01065195775
2.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鑫海锦江大酒店
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106519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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