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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三次)

2026年03月02日 15: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呼叫中心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5:44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9日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宗岩
项目联系电话81180705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婷 024-8118026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俊杰 武晓荣 024-2344773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CG005/LNZC2026-0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 更正(澄清或修改)前 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更正公告(二)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接收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6年03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评分细则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未提供得 0 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删除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评分细则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未提供得 0 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删除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评分细则
技术力量2
投标人拟派业务支持岗位服务人员 (一):
(1)承诺为本岗位配备人员中,具有本项目类似服务热线或呼叫中心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比例超过 90%(含)的,得 2 分;人员比例超过 80%(含)不足 90% 的,得 1 分。
(2)承诺为本岗位配备的人员中,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以上(含中级)会计师证书之一的,每提供1名, 得1分,最多得 3 分。
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拟派业务支持岗位服务人员 (一):
(1)承诺为本岗位配备人员中,具有本项目类似服务热线或呼叫中心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比例超过 90%(含)的,得 2 分;人员比例超过 80%(含)不足90%的,得 1 分。
(2)承诺为本岗位配备的人员中,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以上(含中级)会计师证书之一的,每提供1名, 得 1 分,最多得 4 分。
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评分细则
技术力量3
投标人拟派业务支持岗位服务人员 (二):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 每提供 1名得 1 分,最多得4 分。
(2)具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的,每提供 1名得1分,最多得 3分。
注: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拟派业务支持岗位服务人员 (二):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的, 每提供 1名得 1 分,最多得4 分。
(2)具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的,每提供 1名得1分,最多得 3分。
注: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评分细则
技术力量4
投标人拟派电话咨询岗服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业务支持岗位服务人员):
(1)承诺为电话咨询岗配备人员中,具有本项目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比例超过 80%(含)的,得 2 分;人员比例超过 60%(含)不足80%的,得 1 分。
(2)承诺为电话咨询岗配备人员中,具有财税、会计、法律相关专业学历人员比例超过 50%(含) 的,得 3 分。
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拟派电话咨询岗服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业务支持岗位服务人员):
(1)承诺为电话咨询岗配备人员中,具有本项目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比例超过 80%(含)的,得 2 分;人员比例超过 60%(含)不足80%的,得 1 分。
(2)承诺为电话咨询岗配备人员中,具有财税、会计、法律相关专业学历人员比例超过 50%(含) 的,得 4 分。
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更正内容已在更正后招标文件中更正,请依据更正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更正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系统下载(https://www.lnsggzy.com/TPBidder/),详见操作手册(网站首页-下载中心)

注:本公告的相关信息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号        

联系方式:刘婷 024-81180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联系方式:张俊杰 武晓荣 024-234477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宗岩

电 话:  81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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