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6月05日 11: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台江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05日 11:3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5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05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一彬、林秀晶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393310、83393312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学军路90号台江区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女士/0591-8327796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一彬、林秀晶/0591-83393310、8339331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2026-DLGK-C0026-B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7履约验收要求”的“7.3考评验收结果运用”中“上述情况若经扣款或警告仍不整改的或情况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以扣款金额为基数,再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若出现同一考核条款的违约责任标准不一致的,以更高标准执行。当年合同期第1至10月考评得分评价分低于90分的,采购人有权不与供应商续约。”更正为“上述情况若经扣款或警告仍不整改的或情况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以扣款金额为基数,再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若出现同一考核条款的违约责任标准不一致的,以更高标准执行。当年合同期第1至10月考评得分平均分低于90分的,采购人有权不与供应商续约。”
2、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6月18日09点00分”延长至“2026年6月23日09点00分”。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余不变。
2、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公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变更。以上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学军路90号台江区税务局
联系方式:杨女士/0591-83277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
联系方式:徐一彬、林秀晶/0591-83393310、83393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林秀晶
电 话: 0591-83393310、8339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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