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27日 18:0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警械设备,录像机,通用摄像机,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 | ||
| 行政区域 | 官渡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7日 18:0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闫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68097390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大西路70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闫老师0871-6809739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代表 021-33292999 | ||
| 附件: | |||
| 附件1 | 附件: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7.27-202607271454497336.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HG202601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1投标邀请”-1.10中报名时间更正为“投标人须在2026年8月11日17:00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1.11中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更正为:“即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8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1.12中签到和解密时间更正为:“2026年8月12日0:00分到9时0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签到;2026年8月12日9时00分到10时0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解密投标文件”
2、“5采购需求”-“5.1技术要求”-5.1.1中智能管理系统平台软件-序号54“标准要求”增加“(1)要实现人员、枪支、弹药、持枪证件、年审、用枪审批等信息实时双向传输;(2)要在领取交还枪支(弹药)时,能够验证人员、持枪证件、审批等信息,取还记录自动上传;(3)要能够实时上传智能枪(弹)柜的运行联网状态;(4)要在断网情况下,能够进行领取交还枪支(弹药);网络恢复后,自动将取还记录上传”,对应证明材料要求更正为:“承诺函”。
3、“5采购需求”-“5.1技术要求”-“5.1.2评分项指标要求”-“5.1.2.1智能枪支专用保险柜、5.1.2.2智能弹药专用保险柜、5.1.2.3智能枪弹一体柜”中序号8“指静脉识别率”的指标要求更正为:“指静脉设备结构形态为开放式双侧光。错误接受率(FAR)应≤0.0001%。错误拒绝率(FRR)应≤0.05%”,对应证明材料要求更正为:“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序号9“指静脉注册”的指标要求更正为:“指静脉比对时间应≤1s”,对应证明材料要求更正为:“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序号10“人脸采集识别模块的摄像头畸变”和序号11“智能声纹识别模块”对应证明材料要求均更正为:“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以上更正内容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大西路705号
联系方式:闫老师 0871-68097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 021-3329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话:021-3329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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