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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国家博物馆丰台区石榴庄文保院设备更新项目-包2文物无损检测与成像类设备(重新招标)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24日 14: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国家博物馆丰台区石榴庄文保院设备更新项目-包2文物无损检测与成像类设备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光学仪器/激光仪器,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光学仪器/显微镜

采购单位中国国家博物馆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4日 14:5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8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浩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12881
采购单位中国国家博物馆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幸老师 010-65119112
代理机构名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浩 010-8831288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6CNIC025941-1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国家博物馆丰台区石榴庄文保院设备更新项目-包2文物无损检测与成像类设备(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8货款支付和交货中第8.2款、8.3款更正为:

8.2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且待乙方提供合同金额60%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第一笔货款。设备到货,乙方完成安装、调试,通过履约验收并向甲方提交全套验收文件,且待乙方提供合同金额30%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须经过至少10日的试运行,试运行通过且双方签署《设备验收合格确认单》后,乙方提供合同金额10%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同时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因财政主管部门批复、拨付延迟,不视为甲方违约。分批交付的货物,依据所有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并全部签署《验收合格该确认单》作为支付剩余货款以及起算质保期的依据。

8.3质保期为双方签署《设备验收合格确认单》之日起计算,为期时间按照具体货物在招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约定为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国家博物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6号        

联系方式:幸老师 010-65119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B座            

联系方式:刘浩 010-88312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浩

电 话:  010-88312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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