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黑龙江某单位智能柜等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2026年09月30日 12: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黑龙江某单位智能柜等装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警械设备,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某单位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30日 12:5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项目经办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58786872 |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某单位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项目经办人0451-5878687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代表021-33292999-2 | ||
| 附件: | |||
| 附件1 | 附件:JC-HG20260165 2026年黑龙江某单位智能柜等装备采购项目930-202609300821122594.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C-HG202601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黑龙江某单位智能柜等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4.3评分细则”中的技术部分的“2.2智能长短枪一体柜(大型)正偏离指标响应情况”项下的“5、无故障运行测试,(1)系统平均故障间隔时间≥1900小时,得1.1分;不满足上述第1项条件的,得0分。”更正为“5、无故障运行测试,(1)系统平均故障间隔时间≥700小时,得1.1分;不满足上述第1项条件的,得0分。”。
2.原招标文件“4.3评分细则”中的技术部分的“2.3智能弹柜(大型)正偏离指标响应情况”项下的“5、无故障运行测试,(1)系统平均故障间隔时间≥1900小时,得1.1分;(2)不满足上述第1项条件的,得0分。”更正为“5、无故障运行测试,(1)系统平均故障间隔时间≥700小时,得1.1分;(2)不满足上述第1项条件的,得0分。”
3.原招标文件“5.1.3 正偏离指标评分项”的“智能长短枪一体柜(大型)”项下的序号“5”的“技术要求”的“在正常使用工况下系统平均故障间隔时间≥1900小时”更正为“在正常使用工况下系统平均故障间隔时间≥700小时”。证明材料要求,由“检验报告”更正为““检验报告或承诺函””。
4.原招标文件“5.1.3 正偏离指标评分项”的“智能弹柜(大型)”的序号“14”的“技术要求”的“在正常使用工况下系统平均故障间隔时间≥1900小时”更正为“在正常使用工况下系统平均故障间隔时间≥700小时”。证明材料要求,由“检验报告”更正为““检验报告或承诺函””。
5.原招标文件“5.1.3 正偏离指标评分项”的“智能长短枪一体柜(大型)”项下的序号“6”的“电控防盗锁耐久性”的证明材料要求,由“检验报告”更正为“检验报告或承诺函”。
6.原招标文件“5.1.3 正偏离指标评分项”的“智能弹柜(大型)”项下的序号“15”的“电控防盗锁耐久性”的证明材料要求,由“检验报告”更正为“检验报告或承诺函”。
7.原招标文件“5.1.3 正偏离指标评分项”的“智能长短枪一体柜(大型)”项下的序号“9”的“电子枪锁可靠性”的证明材料要求,由“检验报告”更正为“检验报告或承诺函”。
8.原招标文件“5.1.1*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的“智能长短枪一体柜(大型)”的序号“10”的“技术要求”的“电源正常或掉电后,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丢失。”更正为“电源不正常或掉电后,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丢失。”
9.原招标文件“5.1.1*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的“智能弹柜(大型)”的序号“24”的“技术要求”的“电源正常或掉电后,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丢失。”更正为“电源不正常或掉电后,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丢失。”
10.原招标文件“5.1.1*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的“智能长短枪一体柜(小型)”的序号“36”的“技术要求”的“电源正常或掉电后,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丢失。”更正为“电源不正常或掉电后,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丢失。”
11.原招标文件“5.1.1*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的“智能弹柜(小型)”的序号“50”的“技术要求”的“电源正常或掉电后,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丢失。”更正为“电源不正常或掉电后,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丢失。”
12.原招标文件“5.1.1*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的“控制面板(改造旧柜)”的序号“60”的“技术要求”的“电源正常或掉电后,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丢失。”更正为“电源不正常或掉电后,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丢失。”
13.对原招标文件“5.2服务要求”增加第19条,具体内容是:“技术指标履约真实性核验要求:本项目技术参数中对应重要指标,投标阶段投标人可选择提供检验报告或者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技术承诺函予以响应。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本项目所投智能枪弹柜对应的完整检验报告。提交的检验报告至少覆盖以下检验项目:①电控防盗锁可靠性检验;②平均无故障运行测试;③电子枪锁启闭寿命。检验报告载明的各项技术数值应当满足投标文件提交的承诺函所承诺的技术参数。
检验报告不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按照虚假响应处理,向主管部门报告,并追究责任。”
14.其他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某单位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经办人0451-58786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021-332929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 话:021-33292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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