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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海南站新征用地临时道路改造附着物清理及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3年10月25日 18: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海南站新征用地临时道路改造附着物清理及场地平整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施工工程准备/拆除工程,工程/施工工程准备/土石方工程,工程/施工工程准备/工地平整和清理

采购单位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
行政区域海南省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5日 18: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层5AB室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0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层5AB室会议室
预算金额¥97.59189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68519119
采购单位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98-88335055
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楼AB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晓蒙0898-68519119

项目概况

海南站新征用地临时道路改造附着物清理及场地平整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层5AB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C-231460014

项目名称:海南站新征用地临时道路改造附着物清理及场地平整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5918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5918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海南站新征用地临时道路改造附着物清理及场地平整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项目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标准,并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供应商必须对采购服务同一包内所有服务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响应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明材料:1)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复印件;2)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3)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注: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可以提供电子注册证需本人签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5日  至 2023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层5AB室

方式: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者,持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备案并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采购活动。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层5AB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层5AB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了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了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明材料:1)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复印件;2)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3)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注: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可以提供电子注册证需本人签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接收标书款/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公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

账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898903009410777

3.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     

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898-88335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楼AB室            

联系方式:张晓蒙0898-68519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898-6851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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