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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执勤信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重新磋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11月09日 18: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最高人民法院执勤信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重新磋商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其他信息安全设备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3年11月09日 18: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三评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三评标室。
预算金额¥7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刚、王昕
项目联系电话010-81168493、8289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7557312
代理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刚、王昕010-81168493、8289
附件:
附件1磋商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执勤信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重新磋商.docx

项目概况

最高人民法院执勤信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重新磋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标书室(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以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1-23410706G072

项目名称:最高人民法院执勤信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重新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屏演播系统采购主要包括设备硬件和数字内容制作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2)供应商应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标书室(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以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下载)。

方式:(1)本项目磋商文件以纸质形式发售(无法到达现场的可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下载电子版)。(2)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起到 2023年11月16日16:00时。(3)供应商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磋商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应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在线购买。(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5)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6)联系电话:网上操作技术支持:400-680-8126,联系人:李先生标书室:400-680-8126,联系人:邵先生标书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 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三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三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品目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货物和服务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联系方式:010-67557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方式:陈刚、王昕010-81168493、8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刚、王昕

电 话:  010-81168493、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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