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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福建海事局VTS监管智能化提升暨客运航线一线一策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年04月07日 17:4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海事局VTS监管智能化提升暨客运航线一线一策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5年04月07日 17:4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前送达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前送达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预算金额¥91.3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佳、游秀敏、郑欣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7863-805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16号海事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先生 0591-8383837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文佳、游秀敏、郑欣 0591-87677863-805

项目概况

福建海事局VTS监管智能化提升暨客运航线一线一策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件办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CZ02-2025061

项目名称:福建海事局VTS监管智能化提升暨客运航线一线一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3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3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预算

最高限价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福建海事局VTS监管智能化提升暨客运航线一线一策

1(项)

否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13900

913900

15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部署(若有变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并提供2年免费质保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8日  至 2025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办理报名

方式:供应商通过邮件办理报名,将购买采购文件款汇到代理机构开立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详见附件1),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报名表》(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发至邮箱(820386360@qq.com),未及时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办理报名,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前送达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前送达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建海事局VTS监管智能化提升暨客运航线一线一策(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建海事局VTS监管智能化提升暨客运航线一线一策。

2.项目编号:MZCZ02-2025061。

3.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部署(若有变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并提供2年免费质保期。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预算

最高限价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福建海事局VTS监管智能化提升暨客运航线一线一策

1(项)

否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13900

913900

1500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A)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应的信用记录;(B)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不合格。⑤供应商未提供网站查询结果不视为未响应,并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1、供应商在应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或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财购〔2024〕6号)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期限: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4日17时30分00秒止。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4月08日  至 2025年04月14日17时30分00秒止;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通过邮件办理报名,将购买采购文件款汇到代理机构开立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详见附件1),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报名表》(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发至邮箱(820386360@qq.com),未及时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办理报名,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16号海事大厦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法:0591-83838376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人:张文佳、游秀敏、郑欣

联系方法:0591-87677863-805

 

附件1:账户信息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缴纳竞争性磋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注:

(1)供应商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福建海事局VTS监管智能化提升暨客运航线一线一策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3)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应于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前到达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到账记录为准(汇款账户、汇款时间与金额必须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附件2:报名表

报名表

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电子邮箱:

手机:

电话:

汇款时备注:福建海事局VTS监管智能化提升暨客运航线一线一策报名费。为便于查收,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名称)福建海事局VTS监管智能化提升暨客运航线一线一策报名表,否则不予回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16号海事大厦        

联系方式:朱先生 0591-83838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张文佳、游秀敏、郑欣 0591-87677863-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佳、游秀敏、郑欣

电 话:  0591-8767786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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