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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钢结构网架维修及加固工程—泅渡馆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6月13日 17:2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塔湾校区钢结构网架维修及加固工程—泅渡馆维修改造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工程/专业施工/钢结构工程

采购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3日 17: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63.73630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扬、黄欢、李宇
项目联系电话024-22825609
采购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024-8698292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艺扬、黄欢、李宇024-22825609

项目概况

塔湾校区钢结构网架维修及加固工程—泅渡馆维修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可通过邮件形式将报名信息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也可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20250528002

项目名称:塔湾校区钢结构网架维修及加固工程—泅渡馆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73630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73630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5、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为刑警学院钢构屋架维修加固工程,包含泅渡馆钢结构构维修加固及刷漆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采购预算:637,363.02元(含暂列金45,935.38元);

7、计划工期:泅渡馆维修改造计划于7月初开始施工,工期约30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质量标准: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钢结构防火涂料》、《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以及国家、辽宁省、沈阳市等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符合设计要求,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泅渡馆维修改造计划于7月初开始施工,工期约30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3日  至 2025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可通过邮件形式将报名信息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也可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

方式: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除电汇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为附件,其他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发送至liaoningjinchang@yeah.net邮箱: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并附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收款单位: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账号:06192001040017846;汇款摘要:塔湾校区钢结构网架维修及加固工程—泅渡馆维修改造,须报名单位公对公进行汇款),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4-86982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张艺扬、黄欢、李宇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扬、黄欢、李宇

电 话:  024-2282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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