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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消防救援车辆停车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0月15日 17: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消防救援车辆停车棚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7: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泽招(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广场B座三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惠泽招(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广场B座三楼)
预算金额¥39.8147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华、杜薇
项目联系电话18295190851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镇芦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池助理 0951-2019926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华泽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 21 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魏华、杜薇 0951-5133637、13389509332
附件:
附件1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消防救援车辆停车棚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GC-7/NXHZ-CG-2025-13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消防救援车辆停车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147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8147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消防救援车辆停车棚建设,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至 202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填写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供应商须认真填写附件中的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将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宁夏华泽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邮箱(NXHZ2023@163.com),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磋商文件将发送至各供应商登记邮箱。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广场B座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广场B座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镇芦路        

联系方式:池助理 0951-2019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华泽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 21 层            

联系方式:魏华、杜薇 0951-5133637、13389509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华、杜薇

电 话:  1829519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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