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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黄海新区政府专职队正规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6年06月01日 16: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黄海新区政府专职队正规化改造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响水县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1日 16:2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6月02日至2026年06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盐城鸿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响水县军民路嘉源小区D栋2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盐城鸿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响水县军民路嘉源小区D栋201)
预算金额¥42.3474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351981275
采购单位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响水县城黄海南路西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章先生 1322237733
代理机构名称盐城鸿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响水县军民路嘉源小区D栋2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 15366536333
附件:
附件1(竞争性磋商公告)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黄海新区政府专职队正规化改造项目.docx

项目概况

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黄海新区政府专职队正规化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响水县军民路嘉源小区D栋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XFCG-2026005

项目名称: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黄海新区政府专职队正规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3474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3474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黄海新区政府专职队正规化改造项目,施工范围内主要包括三楼俱乐部、车库门、走廊文化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人保留对工作量增减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买方验收合格,提供售后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广告设计、广告制作等类似广告相关内容。(磋商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磋商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3)供应商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时需提供相应网站截图或下载信用报告)(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5)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2日  至 2026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响水县军民路嘉源小区D栋201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代理公司或原件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chj5588@163.com,方可获取纸质磋商文件(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351981275)。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递交报名资料,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鸿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响水县军民路嘉源小区D栋201)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鸿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响水县军民路嘉源小区D栋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以上付款均无银行利息,一律通过银行结账。发票开具根据发包人财务规定另行约定。

2.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缴纳方式:履约保函、保单、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从乙方的帐户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使用电汇或转账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鼓励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合同价的5%)。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响水县城黄海南路西侧        

联系方式:章先生 1322237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鸿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军民路嘉源小区D栋201            

联系方式:王女士 1536653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535198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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