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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消防救援大队餐厅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6年06月04日 12: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消防救援大队餐厅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清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清丰县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2: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6月04日至2026年06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6月16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预算金额¥81.127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巴世超
项目联系电话18236085119
采购单位清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清丰县安康路与人和大道交叉口向西5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巴世超18236085119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濮阳市中原路24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孟丽英18739307775
附件:
附件1竞争性磋商公告(清丰县消防救援大队餐厅食材供应采购项目).pdf

项目概况

清丰县消防救援大队餐厅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6日 09点59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清采磋商-2026-17

项目名称:清丰县消防救援大队餐厅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127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 采购范围:清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含下辖消防站)食材配送、保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 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服务期限:1年(经考核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次年合同,累计合同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服务期限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给予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4.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2.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已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 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3.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的,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项目开标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保留查询信息)。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4日  至 2026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6日 09点59分(北京时间)

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磋商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评审、磋商、结果公告实行全程电子化。

7.2 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7.3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磋商活动。实行网上远程解密。 各 供 应 商 需 要 自 备 计 算 机 且 保 证 网 络 畅 通 , 能 够 登 录 濮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www.pysggzy.cn/(注:使用 IE11 浏览器)。插入 CA 数字证书打开供应商界面,参加网上 磋商。各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 由于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 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 解。

温馨提醒: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增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入口,各交易主体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交易平台参与濮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手册见:

https://puyang.zfcg.henan.gov.cn/puyang/content?infoId=1735615200032266&channelCode=H7010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清丰县安康路与人和大道交叉口向西50米        

联系方式:巴世超18236085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濮阳市中原路240号            

联系方式:孟丽英18739307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巴世超

电 话:  1823608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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