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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余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03日 15:2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余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余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大余县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3日 15: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04日至2026年08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15号楼203、205A)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15号楼203、205A)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彩虹、曾金华、廖昀、李晶
项目联系电话18279752685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余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荡坪北路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0797-8728845
代理机构名称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15号楼203、205A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彩虹、曾金华、廖昀、李晶,0797-8685968
附件:
附件1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大余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15号楼203、205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SWZFCG-2026-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余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国家税务总局大余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

主要负责保障食堂工作日早餐、中餐、晚餐所需全部食材的配送服务。配送食材品类涵盖各类调味品、粮食与食用油脂、畜禽肉类、奶制品、果蔬品类、水产品、副食品等食堂日常运营所需全品类食材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1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合同约定期限12个月。(在服务期限内,若实际累计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上限,本采购合同自动终止;已完成供货且验收合格的货品款项,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部门获准的备案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4日  至 2026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15号楼203、205A)

方式:通过邮件(gzmzzb@163.com)或代理机构现场获取,响应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15号楼203、205A)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15号楼203、205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6年08月14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15号楼203、205A),届时请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若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4.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6.响应文件份数: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的彩色扫描件电子版1份(U盘介质),格式为PDF。其他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大余县税务局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荡坪北路87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797-87288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15号楼203、205A            

联系方式:郭彩虹、曾金华、廖昀、李晶,0797-8685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彩虹、曾金华、廖昀、李晶

电 话:  1827975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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