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气象局天津市东丽区基本气象站台站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21日 15: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东丽区基本气象站台站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气象局 | ||
| 行政区域 | 东丽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1日 15:2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开标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13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494.95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吕世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4950330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气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4号桥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善军 022-8437031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吕世莉 022-24950330 | ||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基本气象站台站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一部(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B-2026-136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基本气象站台站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4.9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4.9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7928平方米,拟建设院区硬化工程4145平方米、土方填垫工程(含种植土整理)6500平方米等、其他室外工程包括气象观测场地625平方米、入口大门、成品门卫18平方米、围墙约600延米、车棚、停车泊位、旗杆、室外照明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5月1日(最终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资质延期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项目部人员: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供应商应出具正项目经理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③供应商应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或〔2012〕1091号文件规定执行,供应商依据磋商文件要求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部人员除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项目部人员可在施工开工前配置齐全;④如供应商项目部人员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在递交的磋商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⑤项目部所有人员需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近三个月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6)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7)提供2026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8)供应商须提供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2日 至 2026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一部(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方式:凡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与代理公司联系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东丽区气象局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4号桥北
联系方式:李善军 022-84370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联系方式:吕世莉 022-24950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世莉
电 话: 022-24950330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