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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机关办公楼设施后续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23日 10:0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民建中央机关办公楼设施后续更新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中国民主建国会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3日 10: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0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51号院泰禾长安中心A塔10层1004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51号院泰禾长安中心A塔10层1004
预算金额¥200.3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13611323888
采购单位中国民主建国会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吉祥里2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010-85698127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民建中央机关办公楼设施后续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574011049@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民建中央机关办公楼设施后续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3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03427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院内围墙刷新、院内大门及部分围墙栏杆更换;(2)地下一层局部房间、走廊等墙地面及顶棚更新改造;(3)办公楼内机泵房降噪;(4)会议室室内局部更新改造;(5)楼内部分办公室门及连廊窗帘更换;(6)地下区域暖通设备更新、空调冷却塔管线更换;(7)施工图纸中改造范围中的墙面、地面、顶棚均拆除至建筑基层。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②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③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④少数民族及支持边远地区政策;
⑤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⑥面向企业类型: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⑦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⑨进口产品管理: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响应人应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施工定点供应商库中,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外地来京建筑施工企业须办理进京备案;(3)响应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外地来京建筑施工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5)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6)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4日  至 2026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574011049@qq.com

方式:邮件形式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51号院泰禾长安中心A塔10层1004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51号院泰禾长安中心A塔10层10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向邮箱发送以下资料: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其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扫描件(适用于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响应人必须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否则无资格参加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②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③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④少数民族及支持边远地区政策;
⑤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⑥面向企业类型: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⑦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⑨进口产品管理: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3)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采购人联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主建国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吉祥里20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85698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361132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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