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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大队水域专用训练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10月28日 10:4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江都大队水域专用训练场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扬州市江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江都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8日 10: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预算金额¥87.97551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项目联系电话0514-87978933
采购单位扬州市江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乐和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凯 19825395240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工 0514-87978933

项目概况

江都大队水域专用训练场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WDZC-2026044

项目名称:江都大队水域专用训练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9755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3322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缺陷责任期另计),具体施工时间、安排,施工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s://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9日  至 2026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方式:方式一:现场报名,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登记报名。 方式二:线上报名:将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3092036780@126.com,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孙工联系,电话:0514-87978933,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 售价:100元/份,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

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3、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4、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含磋商报价的新点软件版)壹份加盖供应商公章(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本项目保证金要求: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6、现场考察:供应商自行踏勘,风险自行评估。

7、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8、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江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乐和路12号         

联系方式:卢凯 19825395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联系方式:孙工 0514-87978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0514-8797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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